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往来,确保业务安全交易,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法律责任纠纷问题,本公司现作出以下声明:
本公司所有资金往来必须以公司银行账号及指定支付宝账户为准,不可私下转账。在您转账时,请确认以下信息是否跟印刷版《EC产品服务合同》的收款信息一致:
【付款方式一】
账户名:深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
开户行: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
账号:3370 1010 0102 5440 99
行号:389584005014
【付款方式二】
开户名称:深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前海分行
账号:7935 0078 8010 0000 0471
浦发银行行号:310584000330
【付款方式三】
名称:深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
支付宝账号:liudu_ec@126.com
请各位客户认准账户信息,请勿打款至除此以外的账户。若客户与本公司人员进行私下转账,属于个人行为,若引起纠纷,本公司概不负责,敬请谅解!
特此声明。
深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7月12日